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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5-31 15:21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民航业健康发展,加快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21〕4号)等规定,结合深圳市民航业实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内容

  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重点围绕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开展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日(周五)下午14:30-17:00

  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

  包括市民代表3名、企业代表4名、行业协会代表3名。

听证参加人

人数

产生方式

市民代表

3名

自愿报名

企业代表

4名

自愿报名

行业协会代表

3名

自愿报名

合计

10名

-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2人)。原则上不限制新闻媒体报名数量,若预定听证参加媒体人数过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6月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8:00时。

  (二)报名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713室。

  (三)报名方法。

  方法1:在本通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

  方法2: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杰卓,联系电话:0755-82963215。

  (五)相关证明。

人员

相关证明

听证会参加人

市民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

企业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行业协会代表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旁听人

身份证(居住证)

新闻媒体采访人员

身份证(居住证)、记者证

  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附件:参加制定《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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