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汽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4〕1号)、《公共交通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深圳市巡游出租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客〔2020〕11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 2019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工作。现将2019年度考评结果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一、量化考评范围
2019年度,我市有63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参与量化考评,纳入考评的车辆数为21533辆(年度平均值)。
二、量化考评结果
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值为84.53分(63家企业)。
本次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中,31家企业成绩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11家企业成绩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15家企业成绩合格(60分以上80分以下,含60分);6家企业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
特此通报。
附件:2019年度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分值表
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