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和供应链咨询公司Drewry在最近的分析中,仔细研究了集装箱行业以及适用于班轮公司的特殊集体豁免规定,欧盟委员会将很快审查这些规定。根据德鲁里的说法,未来可能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
未来的集装箱市场还远远不能确定,包括目前最大的班轮公司存在的三个主要联盟,在一项新的分析中,Drewry仔细研究了有关适用于欧盟集装箱运输公司特殊监管的集体豁免条例BER。
最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下的国际交通论坛(ITF)对集装箱行业的三大联盟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建议逐步取消允许班轮公司遵守欧盟标准竞争立法的特殊豁免权。集装箱运输公司的客户也批评了这项豁免。
然而,根据德鲁里的说法,对少数集装箱联盟的担忧,尤其是与竞争形势有关的集体联盟,是没有根据的。特殊豁免权是欧盟委员会在审查法规时召开的主要议题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已经减少到只有少数几个船公司和三个联盟。
德鲁里指出,未来实际上可能会带来一种结构,在这种结构中,联盟完全脱离联盟。德鲁里还指出,目前的联盟是作为该行业防御类似韩进破产的防御措施,这给大多数航运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以降低成本。
“随着航运公司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少,能够更好地填补自己最大的船只,联盟的经济效率可能会下降。而不是每次交易涉及三到四个联盟或15个航运公司的VSA,我们可以设想未来只有四个独立的大型航运公司,没有联盟。”德鲁里写道。
该行业的合作伙伴要到12月份才能向欧盟委员会提交评论,以支持或反对维持特殊法规。根据ITF的批评,如今的联盟已经变得过于庞大和强大,它们成为独立航运公司进入东西方贸易航线的障碍。因此,特殊豁免规定也应于2020年4月到期,不得延长。另一方面,班轮公司声称法规简单,框架灵活。没有这些,费用和法律不确定性就会增加。
Martin Andre Dittmer称,该计划已经延长了一次,但这次特殊监管无效的风险确实存在。他是Gorrissen Federspiel律师事务所的欧盟和竞争法部门的管理合伙人兼负责人以及欧洲海事法律组织的秘书长。
“这可能是双向的,但是,欧盟委员会对班轮公司集体豁免的评估结果存在风险,即不再需要维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