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引航站引航员招聘公告
深圳港引航站是深圳港唯一负责全港船舶引航的引航机构,隶属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务管理局)。为加快引航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优化引航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深圳港引航站的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以聘用制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持证引航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中国籍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引航职业道德,热爱引航事业。
(二)岗位要求:
1.航海院校船舶驾驶(或航海技术)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身体健康且符合海事部门规定的引航员体检标准。
3.持有二级引航员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持有一级引航员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4.具有良好的安全引航记录,航海专业英语流利。
三、招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向我站邮寄提供本人简历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引航员适任证书、服务簿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恕不退回。我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我站参加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1704室(邮编518032)。
电子邮箱:szpilot@163.com
联系人:马爽
联系电话:0755-83790026
传真:0755-83797206
深圳港引航站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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