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大鹏湾引航合作完成“磨合期”,驶入“快车道”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海事处签署的《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深港引航合作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此大鹏湾水域“二次引航”变为“一次引航”。深港两地引航机构共同做好进出深圳港东部港区船舶的安全引航工作,6月1日-9月13日,双方共完成引航合作2151艘次,其中深圳引航1076艘次,香港引航1075艘次。据统计,深港引航合作实施后,单艘船舶平均降费约6万元,预计每年降低航运和港口企业的运营成本约2.4亿元。船舶进、出东部港区每艘次节约时间约40分钟,引航作业效率明显提高。
开展引航合作的前三个多月正是重要的“磨合期”,这期间双方共同防御了台风“木兰”和“马鞍”,一起经历过海上突发能见度不良等特殊情况。面对两地不同的台风防御机制和能见度不良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应对措施,双方经过实践检验和定期会商,不断讨论完善,明确了引航事故应急措施、引航员/引航交通艇船员受伤处置、引航费核对、结算和汇转流程、大鹏湾引航作业推荐航线、靠泊指引以及台风应急措施等合作有关事项,并将其作为《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操作协议》第八条(二)款的延伸,最终形成了补充协议。
9月8日下午,深港两地引航机构召开视频联席会议,双方正式签订了补充协议。会上双方还重点梳理回顾了大鹏湾水域开展引航合作三个月来的引航合作操作情况,总结其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固定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疫情防控、调度排班、香港引航员出入境、拖轮配合等方面有待改善的地方,并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
会上,庄仕成站长特别强调,目前香港疫情持续在高位运行,西部港区深港引航员存在时空交集,为进一步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港口正常生产,也请香港引航员高度重视防疫工作,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参加作业引航员每天须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开展深港引航合作三个多月以来,总体运作高效顺畅,这次阶段性的全面梳理总结为下阶段的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基础,大鹏湾深港引航合作完成“磨合期”,驶入“快车道”。(深圳港引航站 张思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