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包装证明在天津发出
3月19日,国内首份内贸危险货物包装证明正式由国家包装检测中心(天津)颁发,“天庆河”轮载运两个集装箱合计52.161吨氢氧化钠由天津港驶往广州南沙。至此,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无论在政策法规方面与市场服务方面全部实现通畅可行,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进入合法运营新时代。
“内贸危险货物‘危包证’问题的有效解决,为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合法化打通了‘瓶颈’,为解决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谎瞒报行为铺平了道路,为有效建立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发证市场提供了借鉴。”天津北疆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悉,为保证国内内贸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发证工作有效开展,北疆海事局积极联系各方,主动联系国家包装检测中心(天津),向其讲解国内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的现状和法律要求,并积极协助其建立包装采样、检测、批次发证质量控制流程和体系,设计制定《检验报告》样本,协调沟通港航管理局、港口集团等部门就内贸危险货物包装证明使用达成一致,实现国内首份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包装证明“天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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