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引航站专业技术6级岗位竞聘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引航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升工作人员积极性,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引航队伍的内在活力和干劲,促进引航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委研究同意,我站拟通过竞聘上岗方式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职员8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署,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激发我站引航队伍的内在活力和干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把我站政治素质好、有干事创业激情、工作表现比较突出、群众比较公认的“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优秀干部聘任到管理七、八级领导岗位,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工作小组
成立引航站专业技术6级岗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庄仕成同志任组长,周端标、陈佳勇、陈业俭、李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佳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聘方式、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专业技术6级岗位职员8名。
(二)选拔方式
采用在本单位内部竞聘上岗的方式,在个人报名自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委党组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进行选拔。
(三)选拔范围
引航站符合岗位聘任条件且自荐报名的在编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 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专业技术6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6级岗位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且在深圳港引航站7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2年。
3.职称获得及聘任时间截至2017年1月31日。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选拔任用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此次专业技术6级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按制定和报审工作方案、发布公告、个人自荐、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委党组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等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制定和报审工作方案。起草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委审定。
(二)发布公告。印发通知发布公告,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部署竞聘上岗工作。
(三)个人自荐:接受具备资格的个人报名,报名者必须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自荐表》,提供真实信息资料。自荐报名的人员必须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之前将《个人自荐表》交至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大楼2109办公室)。《个人自荐表》可向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索取。
(四)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竞聘上岗人员名册,提交委人事处审定。
(五)民主推荐时间2017年1月22日。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推荐对象平时工作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选。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任前公示。对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群众意见,按《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规定处理。
(十)报备。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任前谈话。引航站领导与拟聘人选进行任前谈话。
(十二)正式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发文任命。
附件:《个人自荐表》
(联系人:马爽,联系电话:83790026,13530355008)
深圳港引航站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