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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引航机构签署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操作协议

信息来源: 本网 日期:2022-05-27 18:3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1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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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27日上午,深圳港引航站与香港领港会有限公司举行了在线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操作协议》,双方就深港两地引航申请及调度安排、引航员执照及引航员替换机制、引航费收取等引航合作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

  《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操作协议》是我站落实《市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约定,为妥善解决大鹏湾“二次引航”问题而与香港领港会在引航领域达成的深度合作。协议细化、完善了深港引航合作规程,为航经大鹏湾香港水域进出深圳港的船舶实现一次引航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站与香港领港会积极对接,建立每周视频例会制度,深入研究引航合作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反复推敲细化,磋商修订。深港引航合作除引航生产外,还涉及海事、海关、口岸通关、边检、财政、税务等多个方面的业务,多个部门和局内各单位的帮助、支持与配合,才换来今天的成果,更显弥足珍贵。

  根据《操作协议》,航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两地法律规定均须强制引航的船舶,自6月1日起将由一名深圳或香港符合相应资质的引航员提供全程引航服务,并仅向引航船舶收取一次费用,大鹏湾水域二次引航将取得阶段性解决方案。《操作协议》的有效实施,将有效降低港航企业运营成本,也将提升船舶进出港效率,增强盐田港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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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上,庄仕成站长和香港领港会罗冠斌主席分别致辞,共同表达了对深港两地引航合作的美好祝愿与期待。深港双方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引航技术交流和合作,共同保障通航安全,为航经大鹏湾香港水域进出深圳港的船舶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引航服务。(深圳港引航站 张思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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