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5年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计划的批复》(深财建[2015]56号),同意安排我委2015年度路隧专项资金支出计划89466.68万元,现下达你们执行,具体如下:
一、取消盐田坳收费补偿金19235万元。
二、市道路交通事务管理中心经费28206.68万元,包括:
(一)人员经费21263.73万元;
(二)公用经费931.6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6.78万元;
(四)专项支出4474.5万元。
三、公路隧道管养经费41785万元,包括:
(一)日常管养经费33536万元;
(二)东部沿海高速路政管理费148万元;
(三)丹平快速路政管理费100万元;
(四)养护管理费620万元;
(五)大中修管养费2381万元;
(六)养护预备费3000万元;
(七)交通安全设施管养费2,000万元。
四、路隧改革相关费用240万元,包括:
(一)取消沿江、南光、盐排高速收费财务顾问费150万元;
(二)取消沿江、南光、盐排高速收费交通量测量经费90万元。
请各单位(部门)尽快启动有关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绩效性和时效性,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附件:
1.2015年路隧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安排总表
2.2015年路隧专项资金公路及隧道管养计划安排明细表
3.2015年路隧专项资金公路及隧道日常养护经费安排明细表
4.2015年路隧专项资金公路及隧道大中修管养计划安排明细表
5.2015年路隧专项资金公路及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计划安排明细表